(一)前言 :
西藏在 歷史上是一個獨立的國家,中共1949 年奪取中國大陸的政權以後 就開始進軍西藏, 並在 1951 年,簽訂了所謂 “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條協議 ”,同 時佔領整個西藏 ,之後更開始直接干涉西藏政府的事務。 在這個情況下 在這個情況下,西藏因此爆發了抗議中共入侵的活動, 並導致了 1959 年整個西藏的起義,從而也讓西藏的合法政府及以達賴喇嘛尊者為首領導被迫流亡到印度。
(二)選擇印度的原因 :
因為 英國統 治印度期間,西藏的合法政府(甘丹頗章),跟當時英國統 治印度期間,西藏的合法政府(甘丹頗章),跟當時治印度的英國政府簽訂過很多、軍事及邊防 相關 的條約。 1947 年印度獲得 獨立以後,它繼承了所有的 英、印之間協議因此一旦西藏政府受到外來獨立以後,它繼承了所有的 英、印之間協議,因此一旦西藏政府入侵,西藏政府首選設立流亡的地方就是印度。達賴喇嘛尊者進入藏印邊界時,向當的印度政府提出了申請庇護,印度政府也答應嘛尊者及他領導的政府,還有將近八萬多人可以流亡到印度。
(三)流亡政府的遷移:
流亡政府的遷移: 最先在 1959 年 4月 29 日,達賴喇嘛尊者在印度北部的避暑地穆蘇瑞 (Mussoorie) 建立了西藏流亡政府。 1960 年 5月,西藏流亡政府遷居達蘭薩拉。 到現在達蘭薩拉就成為整個藏人的中央政府所地,仍然是達賴喇嘛和西藏流亡政府的所在地,以及達賴喇嘛尊者的行宮所在地。
(四)行政制度介紹:
西藏流亡政府成立以後,在達賴喇嘛尊者的意旨下西藏走向一個民主化的政府。 它具備了一個民主政府的所有屬性和功能,包括行政、司法及立等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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